交易安全相關案例

A pile of money sitting on top of a table

買賣這件事

前陣子看新聞,有個案的買賣案件,透過仲介公司成交,也委由履保公司開立的履約專戶存放價金,地政士(代書)在辦理過戶完成及抵押權設定後,於銀行通知買方準備要代償時,因聯絡不上買方,僅能聯繫買方之家屬,經家屬告知買方已遭收押,銀行後續並得知買方為詐欺犯且買方之帳戶遭凍結,故而不撥款;但賣方的房子已過戶至買方名下,也因為要保全受害者的權益而被扣押了,對於賣方而言,真的是得不償失,不僅買方的價款存放於履保專戶無法動用,且房子被扣押情況下,原來的貸款尚未清償,因而仍需繳納月付金。 其實,這事件發生的機率非常低,個人認為,配合仲介公司簽約的代書,通常很難事先防制,即使有防制洗錢聲明書讓買方填寫,但其資金來源若交待不清,確實難以掌控,但經紀業(仲介業者)在介紹買方購屋前,通常會了解買方的背景與自備款,雖資訊未必正確,應能由買方的年齡、職業、談吐等對話中,查覺端倪,若是買方惡意欺騙,有時也難以查明,因此在這樣的事件上,能夠給我們的警惕是,不論仲介、代書,在案件成交時,對於買方的資金來源,除了要能明確清楚外,必須另請買方提供相關文件佐證,例如扣憑、所得清單、財產清單,以確保買方之資金來源非憑空所得。上面的例子,賣方的房子被扣押了,案件懸在這個點上,履保的錢,只能等確定判決後,勝訴的賣方才能動用錢,至於追償過戶到買方名下的房子,又必須與其他債權人(受害人)進行分配,真的賠了夫人又折兵,因此在售屋前,不要認為只要找了仲介就萬無一失,以仲介方的角色而言,只要買方有錢買房子,能夠成交收取佣金就好,其餘的,大部分的業務該該都不會干涉太多。但承辦的代書,如果也是仲介指定的(經紀業配合的),更是不會刻意去得罪店家,如果非要賣方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佐證而使賣方不悅,進而向店家抱怨,環環相扣,結論就是承辦仲介店頭的代書,多少還是要看經紀業的臉色,也正是因為如此,個人沒有辦理仲介公司的成交案件,僅透過銀行介紹,或經年累月的舊客戶轉介紹,這樣介紹而來的客戶,背景相對單純,也易查明,交易安全更是不會輸給由仲介指定而承辦的代書。